安徽医院岗位的基本招聘条件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学习成绩优良、符合招聘要求、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预检分诊导医岗: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3米以上,要求女性、形象气质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及相关医学专业,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从事协助患者挂号、缴费、预约、咨询分诊、导医等服务。
2.医学检验采血岗: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检验专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从事医学检验科窗口采血工作。
3.超声录入岗: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从事超声报告录入登记等工作。
4.病房护理岗: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高中起点优先),护理学专业,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5.工勤配送岗:初中以上学历,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负责药物配送、物资配送、标本、单据收送等配送工作。
二、工资待遇:根据不同岗位,提供相应工资待遇及社保,报名或资格审核时予以说明。
三、考试及录用
现场审核要求:
(1)报名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报考。
(2)如有考生无法按时来我院现场资格审核,可将本人所有报名审核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交由他人,委托他人代为现场审核。凡委托他人代办理现场审核的考生,务必提供书面委托书一份,写明考生和被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事项,考生手写签字,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现场审核。
(3)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考生注意卫生,做好自我防护。各位考生和被委托人需自觉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或健康码非绿码等情形,不得入场。
(4)现场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返还,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①《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②有效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③本科、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④学校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并盖章齐全,注明所学专业方向及导师)
⑤硕士所学方向证明(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学院或培养单位教学部门盖章)
⑥所有学历的学信网的学籍验证报告(学籍及学历验证可通过学信网申请)
⑦大学英语4级、6级证书
⑧岗位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学院/培养单位教学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⑩发表论文证明:论文检索报告和论文全文——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⑪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5)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定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紧缺学科岗位除外。如岗位计划数与确定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公告将于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在医院网站公布。有且仅有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笔试前医院网站公告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笔试、专业测试
(一)笔试方式
笔试及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三)专业测试入围原则
按岗位计划数和专业测试入围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顺次入围专业测试,按此比例末位如有1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请关注相关医院官方网站通知。
(五)缺额递补
如出现放弃入围专业测试等情形,导致岗位入围数缺额的,可以根据医院需求,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所空名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等额递补一次。
(七)最低分数线设置
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均为70分。对专业测试中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综合成绩
临床、医技和管理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依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7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人选(加试办法参照专业测试);
八、组织体检和考察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组织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
九、医院研究确定拟录取人员。
十、公示:拟录取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7天。
十一、缺额递补:如因拟录取人员放弃录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并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按程序面试、考核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并派驻医院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